儿童玩具标签——标志标签 | 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标签
玩具的CE标志,以及名称和/或商号和/或标签,以及厂商或是其全权代表或进口商的地址,应显著地、清楚地和不可擦掉地粘贴在玩具或其包装上。
如遇小玩具或是玩具小零件的情况,需要采取与以上一样的包装方法,在标签或说明书上给出详细说明。
使用玩具时应注意的警告和指示。
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的玩具,玩具有一定危险性,因此需要提出警示。
例如:“不适合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”或者“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”。与此同时,提供简单的使用指示。这些也将出现在使用说明中,避免危险的发生。
